孙过庭(646—691年),字虔礼,杭州富阳(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)人,一作陈留(今河南省开封市)人。唐代书法家、书法理论家。著有《书谱》2卷,已佚。今存《书谱序》,分溯源流、辨书体、评名迹、述笔法、诫学者、伤知音6部分,文思缜密,言简意深,在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其中许多论点,如学书三阶段、创作中的五乖五合等,对后人仍有意义。有墨迹《书谱》传世。
孙过庭曾任右卫胄参军、率府录事参军。胸怀大志,博雅好古。擅楷书、行书,尤长于草书,取法王羲之、王献之,笔势坚劲,直逼“二王”。宋代米芾以为“唐草得二王法者,无出其右”。他又善于临摹古帖,往往真赝不易分辨。唐高宗曾谓过庭小字足以迷乱羲、献,其逼真可知。
孙过庭出身寒微,在“志学之年”,就留心翰墨,学习书法,专精极虑达二十年,终于自学成才。到了四十岁,才做了“率府录事参军”的小官,但因操守高洁,遭人谗议丢了官。辞官归家后,他抱病潜心研究书法,撰写书论,可惜未及完稿,因贫病交困,暴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。唐初大诗人陈子昂曾为他作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和《魏率府孙录事文》,说:“元常(钟繇)既殁,墨妙不传,君之遗翰,旷代同仙。”把孙过庭比作三国时期的大书家钟繇,可见他在唐初就很受推崇。